導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廣州市城鎮房地產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在建工程抵押權預告登記辦理需要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1、廣州市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申請書(原件)
2、身份證明
(1)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包括:工商登記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蓋公章認證的復印件)
(2)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或軍官證或護照或其它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校對)
(3)委托辦理的身份證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委托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經蓋公章認證的復印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校對)
(4)委托書需經原公證部門復核
3、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規劃報建文件
(1)報建審核意見書
(2)報建平面圖。(需注明抵押部位,經抵押人及抵押權人蓋章確認)(復印件)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抵押擔保的主債權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6、評估房地產價值的文件
(1)議價協議(原件)
(2)評估報告(原件)
7、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經蓋公章認證的復印件)
8、債權未超出抵押值余額證明(再次抵押登記的)(原件)
9、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及發票(經蓋公章認證的復印件)
10、同意抵押的證明
(1)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授權投資機構同意抵押的證明(原件)、授權投資機構的資產管理資格文件(經蓋公章認證的復印件)。(抵押人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
(2)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抵押的證明。(抵押人為集體所有制企業的)
(3)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工商部門蓋章認證的公司章程、董事會成員名單。(抵押人屬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三資企業的)
(4)全體合伙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抵押人為合伙企業的)
(5)共有人同意抵押證明。(抵押物屬共同共有的)
11、未領預售證的,需提供項目資本金比例達到25%的證明,并明確施工進度和預計竣工時間的報告。(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出具)
12、抵押部位不在拆遷補償范圍內的具結書
13、其它經業務受理部門預審后確認需要繳交的資料
14、報盤程序及送案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