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介紹房產證抵押有用嗎,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
法律咨詢:房產證抵押有用嗎
您好!我一個朋友最近準備開一家服裝店,手頭上還差好幾萬塊錢,于是向我求助,準備找我借款8萬元。為了免除我的后顧之憂,朋友主動提出愿意將他名下價值二十多萬元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作抵押,在其還清所有欠款之前,房產證交我保管,并保證,如果他在一年之內不能還清借款,則房屋任由我處置。但我還是有些擔心,特請教戴律師:房產證抵押真的能夠讓我放心嗎?如果不能,請問我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
房產證抵押并不能真正對你的借款起到保障作用。
根據我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房地產作為借款的,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并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也就是說在我國不動產抵押是采用登記公示制度的,未經登記的房產抵押無效,不產生法定的約束力,對抵押權人的權利也起不到任何的保障作用。打個比方說,如果你的朋友在以后的經營中出現嚴重虧損,或者再次需要大筆周轉資金或者由于其他各種原因出現信用危機時,他完全有可能向房產管理局申請房產證掛失,然后在通過登報掛失等相關手續后,重新補辦新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繼而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并辦理所有的交易過戶手續。到了那時候,你手里的房產證也就成了廢紙一張,所謂的房產證抵押將成為一句空話。
為使房產抵押真正落到實處,本律師建議你提供借款前先跟你朋友簽訂一份書面的《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對借款金額、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標準、還款期限、還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記的辦理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作出明確具體的約定,并在后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這樣才能使你的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相關法律知識: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四條 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申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權屬登記,領取房屋權屬證書。
第五條 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
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六條 房屋權屬登記應當遵循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房地產權證書的式樣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工作。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