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法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房地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房地產。
擔保法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房地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