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最近看了套房子,但是開發商那邊沒有預售證原件和復印件,說是拿去換2007年的新證了,只告訴我一個預售證號。這里面有什么問題嗎?
此外,他們的項目整體前期已抵押給工商銀行了,按揭銀行他們指定為招商銀行。我怎樣從工行解押,以防二次抵押、一房二賣的情況?
解答:目前,開發商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房屋管理局通常要將其他“四證”暫扣以防止開發商將出售的房屋抵押,所以開發商通常只有預售證原件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四證”暫扣單;對于您所說的開發商換預售證之事,您可以向當地房屋管理局咨詢。
當您的房屋要辦理小產權證時,由開發商向工行還款,工行解押,再小產權證辦理,最后招行對房屋再次抵押;在這個過程中,買受人最多就是督促,實際上起不了什么作用。
其實,只要《商品房買賣合同》依法備案,基本上就可以防止“一房二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