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貸款的定義:
房屋抵押貸款是借款人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下的房產作為擔保物,向金融機構申請用于合法用途的人民幣擔保貸款,是不需要將抵押物轉移占用的擔保方式。
舉個例子來說,王先生申請向銀行貸款30萬元,約定10年之后還款。銀行想要借錢給他,但是擔心王先生不還,因此要求王先生把自己的房子進行抵押作為擔保,萬一王先生將來沒有還錢的能力,銀行有權將房子拍賣還錢。但房屋在抵押期間王先生完全可以正常入住,不會對日常生活產生任何的影響。
銀行:債權人/抵押權人
王先生:債務人/抵押人/房屋所有權人
抵押物房屋抵押的特點:
抵押權人不需要實際占有控制被抵押的房屋,只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就可以,也就是說,出售人出售房屋時,即使實際居住在房屋內,該房屋也可能已經被抵押給第三方。
雙方可以自由約定房屋抵押的期限,所要擔保的債權的具體數額,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時間,條件,方式等,總而言之,對于房屋的抵押,雙方有著足夠充分的自由約定空間。
抵押人對被抵押的房屋依然享有充分的權利,諸如:可以占有使用房屋,將房屋出租盈利等。
債務人可以用自己的房屋來抵押,也可以用他人的房屋抵押,并且同一個房屋可以進行多次抵押。
房屋被抵押之后,房屋的所有權人如果想轉讓,贈與房屋給他人,需要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否則其處分行為無效,除非房屋的受讓人愿意代替抵押人還清其所負擔的債務,對于受讓人的代為清償債務行為,房屋抵押權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相反,如果房屋抵押權人想把自己享有的抵押權讓給他人,只需要通知抵押人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