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房產過戶
請問:父親的房子怎樣能轉給自己的兒子啊?用什么方法大概需要花多少錢?我的房子是山東的100平方大約現在市場價40萬,購房合同是兒子的名字。但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是父親的名字,當時這套房子是父親所在單位集體蓋房,由兒子的頂名要的這套房子,看看用什么方法才能把這套房子在法律上講上兒子的房子啊?
首先需要確定該房產的產權狀況,一般來說,單位的集資房屬于房改房,只要該房產不屬于中央直屬機關的房產,是可以過戶給子女的。房產的權屬,是以權屬登記為準的,也就是說,產權證上記載的名字是誰,那么產權就屬于誰。
直系親屬之間的房產過戶,有贈予和房產買賣過戶兩種:
如果辦理贈予的話,需要提供戶口本、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等證明材料,先到公證處辦理贈予公證手續,持贈予公證書就可以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贈予的費用包括:3%的契稅、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公證費的收費標準各地不相同,很多城市是按照房產價值的2%收取,有些地區還要求賢對房產進行評估,評估的收費從0.3%到1%不等。
事實上贈予未必比房產買賣過戶更省錢,如果房產的產權證或是稅務部門出具的契稅稅票填發時間滿5年的話,還是辦理房產過戶更劃算。辦理房產過戶需要交納1.5%的契稅(非普通住宅為3%),雙方各萬分之五的印花稅。房產的產權證或是稅務部門出具的契稅稅票填發時間不足5年的話,就會涉及到5.5%的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了。
這里值得說明的是,如果房產屬于房改房,那么無論是贈予還是買賣過戶,都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的比例,是按照:當年成本價×建筑面積×1%來計算的,這其中的當年成本價是由房產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各地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