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明,只有房屋產權明晰,擁有房產證,是房屋的合法擁有者,符合上市交易的相關政策,才可自由出售或買賣房屋。
商品房過戶
1。買賣雙方先簽訂正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里面詳細寫好違約責任、房屋面積、地理位置、價錢。。。)交付賣方定金。(自己感覺合理就可以)首付(如需貸款可以先給首付或貸過戶完立刻給首付)
2。買賣雙方約好周一至周五到當地過戶大廳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帶上身份證(夫妻雙方)產權證。當初賣方買房時的購房合同)以上都是原件!另各復印2份。購房合同除外
3。到過戶大廳地稅處核稅。(再簽訂一個購房合同,這個合同可以少寫點房價,可以少交點稅費)
商品房在購買五年內需要交納總房款的:
營業稅:5.5%
契稅:1.5%(140平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買賣雙方各0.05%
個人所得稅:1% 或房屋差價的20%
土地增值稅:1%(這個不同,也有的不用交)
如果購買的商品房是標準價、優惠價、成本價房 應交納土地出讓金
標準價 每平米補63元
優惠價 每平米補63元
成本價 每平米補9元
買賣超過5年就只有契稅和印花稅。
(一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出讓金國家規定都由賣方交。但現在好多賣方根本不交,或直接加到房價里面)
4。核稅完后拿上契稅票和產權證、購房合同到房管局過戶專臺辦理過戶就可以了。一般房產證收回3天后由新房產證持有者到房管局領取。
5。如果不貸款就可以把全款給賣方了。
二手房過戶
過戶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
目前二手房買賣所涉及的稅費主要有:
1、營業稅(賣方):財政部、國稅總局2008年12月30日聯合下發通知,二手房營業稅新的執行標準從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對此前購房需滿5年免征營業稅的政策放松: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