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90年代初,惠州市物資局由于工作需要,與深圳市寶東公司互相交換位于深圳市區和寶安區的一所房產。物資局很快就把寶東公司的房產過戶到本單位的名下。而寶東公司卻因為遺失了互換房產有關文件的原件,一直沒有辦理物資局的房產過戶手續。今年,寶東公司終于找到了十多年前簽訂的房產交換協議,希望盡快辦妥房產過戶手續。由于機構改革后,惠州市物資局已經不存在,他們如果與物資總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必須同時提供物資局與物資總公司是一個單位的證明。市檔案館的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經過認真查閱,為深圳市寶東公司查找到了《中共惠陽地委 惠陽地區行政公署關于實施〈惠陽地區地級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惠地委發[1983]28號)的檔案文件,文中“物資局改為物資總公司”的有關內容,足以證明物資局與物資總公司是同一個單位。物資總公司應按協議辦理有關過戶事宜。該份檔案為深圳市寶東公司省去了許多尋找其他證明途徑的麻煩,保障了公司七十多萬元的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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