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有不少買房的朋友在進行房屋交易時會遇到賣房不按約定的時間過戶問題,賣房總是延遲房屋過戶的時間,甚至有的賣家明確拒絕進行房屋過戶手續辦理,當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的?應該追究對方什么法律責任呢?
案情簡述:
2006年10月29日,王某將位于上海市某區的一套房屋出售給陳某,總房款為354639元。同年11月2日,雙方正式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交易手續。在買賣合同的補充條款中,雙方約定,王某承諾在送件后10日內,向公安機關辦理完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合同還約定,任何一方未按約履行合同條款則構成違約,如果王某違約,則按陳某已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三的比例計算違約金。2006年12月4 日,王某和陳某辦理了房屋交接手續。因王某戶口未遷出,陳某便以此為由拒絕向王某支付購房尾款1萬元。2007年12月24日,王某將戶口遷出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某立即支付房款。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后認為,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王某未按合同約定及時遷出戶口,構成違約,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是,由于訴訟前王某已將戶口遷出,陳某也并未因此造成損失,該違約金顯屬過高,法院對違約金的數額酌情予以確定。遂確認王某需承擔的違約金數額為7000元。據此,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王某遲遷戶口的行為構成違約,需支付7000元違約金。
知識拓展:
上述案件表明,如果房屋買賣交易結束后,賣房不按合同要求將房屋過戶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其實房屋過戶手續并不復雜。
房屋過戶手續: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準備好后,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后,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后便可拿到房產證。
對房產過戶的程序如有不清晰的地方,建議到房產局咨詢相關的辦理人員。
以上是滬律網小編為您提供的房產過戶相關知識,如需了解更多,請閱讀:
房產過戶的幾種類型
房產過戶費用計算
贈予房產過戶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