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徐先生為了孩子入學,打算將父母的一套學區房過戶到自己名下,自“析產”停辦后,如今房產過戶無論是通過“贈與”,還是買賣,都會產生一筆不菲的稅費。
據了解,在房產買賣中,除了要交營業稅,還有個人所得稅、契稅等費用。而在房產贈與方式中,過戶受贈人除了要交部分公證費外,還要交契稅。那么,如果是直系親屬間過戶房產,選擇贈與方式還是買賣方式劃算呢?有關人士表示,兩種過戶方式各有利弊,要視不同情況而定,其中,房齡是否滿5年是一個主要考慮因素。
買賣過戶:產權5年以上最省錢
徐先生的這套房子,要考慮幾種情況,選擇費用開支最少的去做。目前,徐先生名下沒有住房,不受“限購”政策的限制,可以通過二手房買賣的方式,取得其父母名下的這套房子。
目前,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如是“家庭首套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可享受“減半”的契稅優惠政策,即征收1.5%契稅;對個人購買90 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首套住房的,即征收1%的契稅;非家庭首套住房,或者雖屬家庭首套住房但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的則應繳納3% 契稅。(詳見右表)
此外,賣方也要繳納相應的稅費。如果徐先生的父母轉讓給他的是“家庭唯一住房”,且購入時間已經超過5年,又是面積小于14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那他父母可以免繳營業稅、個稅,即徐先生父母無須繳稅;如果徐先生父母名下還有其他住房,購入這套商品房的時間距今還不足5年,則在辦轉讓過戶手續時,他父母須繳納房屋總價5.6%的營業稅和總價1%的個人所得稅。在這種情況下,徐先生欲獲得這套房子的產權,他們要付出的代價會比較高;如果徐先生父母名下還有其他住房,房子購入時間已經超過5年,這種情況下,他父母可以免繳營業稅,但需要繳納房屋總價1%的個人所得稅。徐先生父母欲將這套商品房以二手房轉讓的方式過戶給徐先生,只需要繳納房屋總價1.5%的契稅。至于他的父母是否需要繳納1%的個人所得稅,則取決于該住房是否為唯一住房:如該住房系唯一住房,則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反之,他父母還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贈與:產權5年內最劃算
按照規定,房屋贈與主要繳納的費用是契稅以及公證費兩種。其中,契稅按照評估價的3%征收,公證費則是按照評估價不同額度等級征收。從去年10月1日開始,我市對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公證服務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收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1%收取;20萬元-50萬元的部分按0.8%收取;50萬元-200萬元的部分按0.6%收取;200萬元-500萬元的部分按0.5%收取;500萬元-1000萬元的部分按0.4%收取;1000 萬元以上的部分按0.1%收取,該項收費實行差額定率累進計費。(詳見上表)
綜上所述,到底是贈與劃算還是買賣過戶劃算,就要從房齡以及住房面積、擁有住房套數等方面的因素綜合考慮。以一套房齡未滿5年的100平方米普通住宅、評估價 200萬元的房產為例,如進行買賣過戶,一般情況下,稅費全由買方承擔,則需繳納營業稅:200萬元×5.6%=11.2萬元,買方首購契稅:200萬元 ×1.5%=3萬元(二套及以上為3%),個人所得稅:200萬元×1%=2萬元,交易費:600元,總計為16.26萬元。
如按贈與方式計算,受贈人需繳納契稅:200萬元×3%=6萬元,另需公證費20萬×1%+30萬×0.8%+150萬×0.6%=1.34萬元,合計只要7.34萬元。
如此算下來,如果房齡不滿5年,房子以贈與的方式過戶到親人名下,可以比買賣方式節省8.92萬元的費用,較為劃算。
如果房齡滿5年,買賣過戶形式不需交營業稅,所交的費用為,契稅:200萬元×1.5%=3萬元,個人所得稅(若唯一住房免個稅):200萬元×1%=2萬元,交易費:600元,總計為5.06萬元。比贈與形式少了2.28萬元。因此,房齡不滿5年的話,直系親屬間過戶房產,贈與比較劃算,否則的話,買賣過戶不僅省錢還省事。如果贈與所得的房產再次出售,則要交1%或房價差額20%的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