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交易四種情況需要房產評估
一般情況下,二手房買賣價格只要雙方協商確定,房地產相關部門就會據此登記過戶,但以下四種情形必須進行評估。
(1)買賣雙方認為有必要時。
如果有一方或雙方對交易的二手房沒有價格概念,如境外人士或外地人,對國內或當地的房地產市場不了解,又不相信對方的報價或房產中介機構的評估,可自行委托或雙方共同委托有資格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然后參考評估價格確定雙方的交易價格。
(2)進行房地產保險時。
房地產保險評估,分為房地產投保時的保險價值評估和保險事故發生或損失程度評估。
(3)申請抵押貸款時。
向銀行申請房地產抵押貸款時,抵押人以抵押物作為還款的擔保。有些購房者為了少付首付款而報高交易價格,這對貸款銀行來說風險很大。因此,銀行為確定抵押物的擔保價值,需對抵押人的房地產進行估價。有些借款人為了能比較順利地貸到款,證實其擁有的房地產價值,會提前委托評估機構對自己的房地產價值進行評估。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銀行也會要求其進行評估。
(5)發生房地產糾紛時。
二手房買賣合同簽訂后,一方以價格過高或過低而顯失公平為由發生糾紛,一方或雙方或仲裁機構、法院可委托專業評估機構對糾紛案件中涉及的爭議房地產進行評估,為協議、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提供參考依據。
2、二手房過戶需要進行房產評估?
【基本案情】
今年5月,黃女士考慮到父親年齡大,為其買了一套二手房,讓老人養老。在購房過程中卻出現兩張房產評估收據,而因辦理過戶手續的房管工作人員卻說黃女士的手續不齊全。那么,二手房過戶到底要幾次房產評估?
【案例分析】
一般購買二手房時,買方為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他證件。之后,買賣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并在合同中會約定二手房過戶的處理方式。
在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所有物業費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也就是說只要你所購買的房屋有系統的房產評估就可以實現過戶手續了。并不需要二次房產評估手續。
而像黃女士所遭遇到兩次的房產評估都沒有處理好過戶手續可能是中間什么環節出了問題:
(1)黃女士購買的二手房已經上再轉手的二手房需要重新評估,那么黃女士就只要出示最近一次的房產評估報告就可以了;
(2)如果過錯是出在房產評估公司因其數據沒有及時錄入或更新而造成黃女士的損失,可要求房產公司賠償;
(3)如果是賣家的問題,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那黃女士可要求他承擔違約責任。
相關知識:二手房交易中評估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眾所周知,影響二手房價格的因素有以下兩種:房屋的區域因素與個別因素形成的。而二手房的評估主要是運用市場比較法,所以在評估過程中,主要是對這兩方面的情況進行比較修正。
1、區域因素。區域因素在二手房評估中起到了決定房屋價格的主要作用。這些區域因素主要有哪些呢?一般包括如下方面:
(1)基礎設施與公益設施是否成熟;
(2)交通條件如出行是否方便,購物、娛樂是否方便物業所在社區的環境如小區的綠化率,物業管理情況;
(3)人文環境如小區內居民的構成結構、人員素質如何、周圍治安等狀況如何。
2、個別因素。個別因素主要是指物業的結構、房型等。具體有:
(1)房屋的結構不同,房屋的造價就不同,使用年限也不同,當然就影響房屋的價格;
(2)房屋朝向、房屋開間、面積分配合理性、房間的采光情況,也要考慮小區幢與幢之間的距離是否開闊。
(3)房屋已使用年限的長短及房屋的保養情況,房屋內是否有裂縫、滲水等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