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在安置房,甚至在一些普通商品房轉讓中,為了躲避稅款,采取公證預約銷售的方式也很常見。不過,公證并不能完全保險,有些公證交易最后會變成產權糾紛。
從公證法的角度,經過公證的行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決時是否采用此證據以及如何采用。李兆民說,遇到這種情況,買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長應視無效”來反擊。即過去兩年這么長時間,你都沒有意見,除非你能有證據證明你確實不知情,否則就可視為默認,而現在突然提出異議,可視為惡意異議。
不僅在安置房,甚至在一些普通商品房轉讓中,為了躲避稅款,采取公證預約銷售的方式也很常見。不過,公證并不能完全保險,有些公證交易最后會變成產權糾紛。
從公證法的角度,經過公證的行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決時是否采用此證據以及如何采用。李兆民說,遇到這種情況,買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長應視無效”來反擊。即過去兩年這么長時間,你都沒有意見,除非你能有證據證明你確實不知情,否則就可視為默認,而現在突然提出異議,可視為惡意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