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房地產抵押向銀行貸款,是否一定要辦理登記?
以房地產作為抵押物向銀行貸款,一定要到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所以,只有辦理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才有法律效力。
2、申請抵押登記應提交什么資料?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委托書;
(3)房地產證;
(4)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未婚姻證明;
(5)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個人住房借款合同。
3、已抵押的房地產能否轉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已抵押的房地產可以轉讓,但應由抵押人、轉讓人和受讓人三方簽訂有關的公證書,即簽訂將原抵押轉移給新的受讓方的協議;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