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房地產登記?
即房地產產權登記,它是國家為健全法制,加強城鎮房地產管理,依法確認房地產產權的法定手續。城市房地產權屬都必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經審查確認產權后,由房地產管理機關發給《房地產產權證》。產權登記是房地產管理的行政手段,只有通過產權登記,才能對各類房地產權屬實施有效的管理。
2、房地產登記的種類有哪些?
房地產登記的種類分為初始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變更登記、其它登記。
3、什么情形屬于房地產變更登記?
下列情形屬于房地產變更登記:
(1)地產使用用途改變;
(2)權利人姓名或名稱發生變化的;
(3)房地產座落名稱或房地產名稱發生變化的;
(4)建筑物、附著物倒塌、拆除。
4、房地產登記是以什么單位進行登記的?
房地產登記是以一宗土地為單位進行登記的。所謂一宗土地,是指以權屬界線組成的封閉地塊。一宗土地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權利人的,各權利人分別對該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和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份額申請登記。
5、申請房地產登記,可否委托他人代理?
申請房地產登記,申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由代理人辦理申請登記的,應向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境外申請人的委托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或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