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已施行,要求對房屋建筑所有權等十類不動產將進行統一登記。小產權房即成為眾人關注、討論的焦點。小產權房“轉正”到底還有沒有希望?
小產權房,相當于沒有“戶口”的“黑戶”,一般沒有完整的國家頒發產權證,或者只有鄉鎮政府或村集體發的不具有法律相應的產權證件。小產權房并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其自誕生之日起就沒有過“正式身份”,相關部門多次重申小產權房不得登記發證。但因為價格相對于商品房便宜,讓不少購房者趨之如騖。
如今迎來不動產登記,不少人開始期待,一直處于“走鋼絲”的小產權房能迎來轉機。小產權房到底能否納入其中,搭乘不動產登記的順風車得到確權?“若無法登記,將來會不會被強制拆除,或者要求補交土地出讓金差價?”
國內多位法律人士表示,根據我國現有法律,小產權房其實是沒有產權的房屋,將其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是沒有依據的。不動產包括商品房、城改房等城市國有用地,以及農村集體用地等,這些不同產權的用地將納入統一登記,但小產權房不屬于這一范圍。
對此,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不動產登記是按物權法要求,依法保護不動產權利人權益的行動,不可能登記不合法的東西。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條文明確,世界上普遍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產權房’不可能予以登記,更不可能通過合法登記‘漂白’”。
但也有業界人士提出,小產權房理論上還是屬于需要登記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應將小產權房進行不動產登記。當前不動產登記可能回避了具有“爭議”的小產權房部分,而是先登記“合法”不動產。未來若將小產權房納入登記,還需要國家相關法規的跟進,目前來說小產權房“轉正”仍為時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