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我國將全面啟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昨日,國土資源部公布了“不動產證”的樣本。與“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相比, “不動產證”登記的產權內容更詳細。“房產證”對與公民利益直接相關的房屋使用年限采取了規避態度,而“不動產證”則對此予以登記,將使房產交易更加透明化、明確化。“不動產登記是和物權法一體的,物權法明確了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至于怎么續期還需要討論。”國土資源部一位官員表示。
“不動產登記機構要堅持‘不變不換’和方便企業群眾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強調,各地不得強制當事人更換不動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
不動產登記局局長王廣華說,新證問世后,舊證依舊有效,不受任何影響。
據介紹,目前全國已有30多個市(州)、70個縣(市、區)完成了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基本具備了啟用新的登記簿和新版證書條件。
另據經濟觀察網報道,不動產登記實行的第一批城市是哈爾濱、長春、沈陽、大連、西安、濟南、青島、武漢、成都、南京、杭州、寧波、廈門、廣州和深圳等15個城市。也就是說,這些城市居民的“房產證”可換發成“不動產證”。
由于“不合法”
小產權房不予登記發證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小產權房自誕生之日起就沒有過“正式身份”,相關部門多次重申小產權房不得登記發證。但即將實施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提出,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等10類不動產權將列入統一登記范圍。許多人開始疑問,這是不是意味著小產權房會“合法化”?一直處于“走鋼絲”的小產權房是否迎來轉機?
多位法律人士表示,根據我國現有法律,小產權房其實是沒有產權的房屋,將其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是沒有依據的。湖北金衛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宮步坦說,不動產包括商品房、城改房等城市國有用地,以及農村集體用地等,這些不同產權的用地將納入統一登記,但小產權房不屬于這一范圍。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也認為,小產權房違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因為小產權房的本質是違章建筑,不合法。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法律處處長蔡衛華則明確表示,小產權房不登記也不發證。因為要登記必須是合法的,小產權房不合法。
宮步坦說,由于歷史遺留和政策監管等原因,小產權房問題的確是不動產管理的灰色地帶。按照我國當前法律,小產權房并不具有合法性,倘若在《條例》中規定小產權房登記,則就承認了小產權房的合法性。因此,此次《條例》并未對小產權房的相關問題進行明確。
全國小產權房數量驚人
據記者調查,從北上廣等一線城市到二三線城市,再到縣市鄉鎮,幾乎都存在著集中成片的小產權房,主要分布在城鄉接合部或者城中村改造區域,還有在城市周邊鎮區。北京市2013年就清理認定83個在建在售的小產權房項目,總建筑面積約381萬平方米,涉及昌平、房山、懷柔、通州等8個區縣。
據市場機構統計,僅北京地區小產權房就涉及近30萬戶家庭。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發布的數據顯示,1995年-2010年全國小產權房竣工建筑面積累計達到7.6億平方米,相當于同期城鎮住宅竣工面積總量的8%。
小產權房不能一拆了之
不可否認,小產權房是不動產登記制度的一個繞不過去的問題。專家分析認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以及農房宅基地的統一登記都將對小產權房問題形成倒逼作用,其解決方案也將隨之列入議事日程。
專家認為,小產權房作為沒有明確產權的土地附著物,已經形成了一個非常龐大的市場,不能一拆了之。
“不動產登記制度就是要對全國的不動產進行統一摸底、管理。小產權房也是客觀存在的不動產,制度無法繞開,登不登記必須明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張東說,《條例》的實施使得這一問題更加迫切,應盡快出臺相關實施細則予以解決。
不動產登記對房價影響有限
盡管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初衷并非降房價,但不可否認其對房地產市場的客觀影響。借助不動產統一登記,個人住房信息“家底”不清現狀有望得到改變。
事實上,缺乏準確可查詢的信息,一直困擾我國住房建設和房地產調控。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說:“這一政策是房地產調控從之前的交易環節調控,轉變到存量環節調控的重要標志性事件。”
目前我國房地產行業進入存量調整階段,區域分化明顯,“去庫存”將是2015年市場的主基調。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4年末,全國商品房待售面積再創新高,達6.2億平方米,比2013年末增加1.3億平方米,住宅待售面積超過4億平方米。
盡管部分市場研究機構預計,隨著不動產登記加速,大戶型二手房供應將繼續增加,可能會導致部分持有多套房業主掛牌增多,但對于整個房地產市場不會產生過大影響。
中國房地產協會名譽副會長朱中一認為,不動產登記和個人住房信息聯網是房地產長效調控機制最基礎內容,但房價主要還是由供求、預期等因素決定,不動產登記制度本身不會對房價產生太大影響。部分受訪專家認為,條例實施將使決策更為科學、精準,有利于構建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