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興建農民公寓已有12年了,但農民公寓的相關問題卻一直懸而未決。
在得到建設方東莞萬江區壩頭社區居委會一再承諾“一定能辦理房產證”的情況下,劉先生等10多人購買了壩翔小區的房屋。但是等他們裝修完住進去之后,卻被告知,因為小區是農民公寓,所以現在不能辦理房產證。昨天上午,劉先生等人告訴記者,業主們和建設方一再協商,但始終沒有達成一個妥善的處理方案,其中一業主一怒之下將建設方告上了法庭。
[買房時]售樓處承諾能辦房產證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東莞市萬江區壩頭社區內的壩翔小區。記者看到,小區非常新,很多房子沒人居住,小區中間的一條商業街還沒有開始營業。
在G座記者找到了劉先生等人。劉先生拿出一份最初的材料,是2004年底他準備買房時壩翔小區售樓處工作人員出具的“置業計劃”,里面列明辦理產權的費用為2萬元。“我們又一再問售樓處的工作人員是否真的能辦房產證?”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劉先生和其他多名業主才決定買房。
“買房的過程中,我們還從萬江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10多萬元,作為向銀行抵押的就是這個房子。”劉先生說,這更讓他們相信,房子是能辦理房產證的,“如果辦不了房產證,銀行怎么可能貸款給我呢?銀行要拿房產證做抵押的啊”。
[買房后]農民公寓不能辦房產證
但是等他和其他10多名業主把房子裝修完住進去,想拿房產證的時候,卻被告知,他們購買的房子是農民公寓,是拿不到房產證的。“得知此事后,我們就一直去找建設方,希望他們給個說法,但是一直沒有得到處理”。
劉先生等人的要求是,若能辦理房產證就最好;若辦不了,那么壩頭居委會要承諾業主房屋使用年限為60年,并將這一承諾做公證;此外,他們要求房價從原來的每平方米1700元左右將降到1200元。“這是政府的拆遷價,東莞其他地方的農民公寓就是這個價格”。對這兩個要求,壩頭居委會都沒有答應。
[房主]協商不成走法律途徑解決
記者聯系到另一名購買了壩翔小區房屋的郭先生。今年2月中旬,郭先生因辦不了房產證,找了壩頭居委會負責人很多次,但始終解決不了,為此,他通過法律途徑將壩頭居委會告上法庭。郭先生說:“農民公寓不能對外發售,我不是壩頭村民,沒有資格購買壩翔小區,所以法院撤銷了我買房時的合同,最近就會宣判結果。”
對此,劉先生稱,經多次找壩頭居委會負責人協商,壩頭居委會稱“想退房可以,但是裝修房子的錢不管,利息也不管”。劉先生稱,他裝修房子花了12萬元,這樣的條件他接受不了。
[居委會]負責人拒絕接受采訪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壩頭居委會欲找負責人,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負責人不在;昨天下午,記者輾轉聯系到壩頭居委會主任詹某,得知記者想了解的情況后,一開始大聲說話的詹某馬上低聲說自己在開會。記者稱希望會后再采訪他,但他說“我沒空,不知道何時開完會”,然后就把記者的電話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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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公寓相關問題懸而未決
東莞興建農民公寓已有12年了。1994年起,東莞塘廈鎮在諸佛嶺村興建別墅式農民新村,這是東莞農民公寓建設的起點。2002年起,農民公寓開始大范圍擴展,除塘廈外,大朗、東城、虎門等鎮區都走在了農民公寓建設潮的前列。但農民公寓的相關問題卻一直懸而未決:
1、稅費能否優惠?
在前幾年的實踐中,不少鎮區均向市政府提出“對農民公寓制訂各種稅費優惠政策,適當減免建設稅、報建費、房產證費等,并在用地政策、扶持資金、辦事程序、產權辦理等方面給予優惠和方便”等建議。
市地稅局認為,建設農民公寓不符合政策優惠條件,不能享受稅收減免優惠。市財政局也認為,免收有關稅費并無文件依據,而且此口子一開,以后會有更多類似的申請,會給征繳工作帶來相當大的難度,同時由于農民公寓目前沒有完整的監管制度,很難避免二手交易盈利,從而使政府收入容易流失。
2、能否辦理產權證?
由于農民公寓是按照國家及政府的鼓勵政策興建的,因此不少鎮區向市政府提出辦理產權證的請求。虎門鎮還提出了具體的辦法和建議。虎門鎮認為,農民公寓既不應當作商品房處理,也不應當作無任何文件的公房看待,政府有關部門應該為之開具一種能證明房產歸屬的《產權證明書》,讓業主吃上定心丸。
市府辦征求房管局的意見是,“農民公寓若有關證件齊備,可核發每家每戶的房地產權證”。但據了解,目前東莞暫無農民公寓辦理了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