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熱線記者 陳 文 實習生 趙奕茗
為了拆除業主私自封閉的陽臺,物業不惜“痛下殺手”,趁著業主家中無人,雇人用繩索從樓頂吊至業主陽臺外,從外部使用榔頭,將搭建的陽臺窗戶砸碎。昨天發生的這一幕,引起了錦繡路888弄御景園該樓業主的全體抗議。物業對此卻解釋,因為多次與業主溝通無效,他們才越俎代庖,用這種非常手段,來制止小區內的亂搭建現象。
事件經過——“飛人”突襲砸陽臺
家住702室的陳阿姨親眼看到了砸陽臺的大部分過程:昨天早上8點50分左右,她在家里聽到“砰”的一聲巨響,把頭伸出陽臺一看,有一條粗繩從樓頂垂下,繩子上吊著一個身穿白色汗衫、手拿鐵榔頭的陌生男子,正在5樓人家的陽臺外往下滑去。而5樓西陽臺上的玻璃已經被整塊砸碎,玻璃殘渣統統散落到1樓地面。等到陳阿姨跑到樓下時,該男子已經消失不見。
另一名目擊者,802室的趙小姐透露說,她也在樓頂看到5個人探頭查看情況,響聲發出后,她正從外面回來的兒子還看到一名穿著物業制服的男子手持榔頭撤退。但當事的5名男子隨后都沒有露面。
在被砸的502室陽臺上,記者看到,整個陽臺的玻璃幾乎被砸得一干二凈,甚至一塊原配的陽臺玻璃也被砸成蛛網狀。502室的業主俞先生事后才回到家中,看到這一情形,他憤怒地肯定,這一切都是物業授意他人所為,正是因為8號樓居民封陽臺的事情,物業多次進行阻撓,沒想到他們一不協商,二不通過法律途徑,竟采取這種過激手段,來拆除業主陽臺。
矛盾激化——并非只有02室封陽臺
8號樓是一棟共11層的居民樓,02室的居民西陽臺均對著錦繡路。因為這條路晝夜車流不息,居民們常為噪音所困,便萌生了封陽臺的念頭。“這個小區并非只有我們封陽臺,早前就有多戶人家封了南、北陽臺,甚至還有高層的人家在露臺上違章搭建,物業也一直不置可否?!痹?號樓02室的居民們眼中看來,既然物業沒有明確表態,他們便看樣學樣,封了陽臺。在此之前,他們也曾向業委會致函提出申請,沒有得到回音。
不過,讓他們始料未及的是,物業竟在雙方尚在協調,并且無人授權,也未通知業主的情況下,忽然采取了強制措施。402室的王先生告訴記者,今年5月27日,物業就曾趁著202室的業主不在家,架著梯子翻入陽臺,將這戶業主陽臺上的玻璃窗整體拆走。而在7月20日,他們也同樣嘗試從屋頂用繩索放人到502室陽臺外,用榔頭強拆陽臺,但被鄰居發現后撤離。
物業說法——方式過激不得已
物業公司對于“砸陽臺”事件并未回避,公司倪經理承認,這的確是物業所為,雖然這種方式不對,但他們也是無奈為之。
倪經理拿出一份業主公約和住宅裝修管理協議告訴記者,在這兩份協議上明確有規定,業主不能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不能破壞房屋外貌,不得擅自封閉陽臺。但是,在物業和有關部門多次協調下,8號樓的業主們依然不予配合,甚至在明明承諾不搭建的情況下,依然多次破壞約定。“等待政府部門制止違章,時間也許會遙遙無期,為了表示我們是負責和有作為的,便越權做了這個事情?!?BR>
而對于小區內其他樓的封陽臺及亂搭建現象,物業則表示,除了封北陽臺是業委會認可的之外,其他只是極個別的現象,物業也一直在與這些業主溝通中。
律師觀點——物業行為違規了
上海中村律師事務所的蔡晶律師告訴記者,對于這種沒有在相關單位的授權之下私自損毀業主財物的行為屬侵權行為?!盁o論什么原因,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妥當的。”蔡律師表示,即使業主封陽臺的行為違反了相關的物業管理條例和業主公約,僅僅只是一種違約或是違規行為,而對于這種行為的一般處理方式也是以業委會或有關單位的名義并在國家機關監督之下對業主進行私人起訴,而并非由物業來強制執行。
同時,蔡律師還認為,物業公司的首要責任是維護小區的公共安全,而現在的最大問題在于物業公司并沒有通過正常的程序維護居民的利益,反而是給業主帶來了麻煩,這本身也違背了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