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住保辦相關人士表示,住公租房可保留兩限房等其他政策房購買資格,但如果放棄選房機會,再次申購時需要重審資格。
根據《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取得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資格的家庭無需再次申請,只要登記即可進入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范圍。
市住保辦政策計劃處處長崔少飛介紹,如果在承租公租房期間,獲得其他政策房的選房機會,將分兩種情況:一是退出公租房,由街道、區縣進行資格復核后,購買政策房;二是棄選,繼續承租公租房。但未來申請人經濟條件轉好,再次申購政策房時,需重新進行“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的資格審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