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到洛陽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小劉向媒體反映,她在一些小區公告欄里看到有“房東”張貼租房信息,但給對方打電話咨詢時,對方竟然索要“看房費”。原來,對方并非房東,而是中介公司的業務員,他們將房東的聯系電話撕掉,把自己的聯系電話放在租房啟事上,以此招徠租房者。
根據小劉提供的線索,據走訪發現,小劉反映的情況在這些小區均有出現。媒體了解到,不僅租房者希望繞開中介,就連房東一般也選擇自己發布租房信息,并留下“中介勿擾”字樣。
在一張宣傳單上,有標明“房東出租、個人房源”的租房信息,以租房者身份撥通對方電話。“你看中的是哪一套房子?”電話接通后,對方的語氣有些猶豫。當媒體詢問,“你到底是不是房東?”對方吞吞吐吐,最終在媒體的盤問下,對方才承認了自己是中介,并匆匆掛斷了電話。
對于此現象,河南弘創律師事務所主任趙秋喜表示,無論是中介撕掉房東信息,還是中介在租房廣告上標明“房東租房”,上述行為最終都是為了招徠客戶。但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民事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上述行為屬于隱瞞事實掩蓋真相,是嚴重的欺詐行為。廣大租客,在遇到此類情況時,可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也可拒絕繳納中介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