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律網網友提問:房子從中介手中租的,合同期一年。住的是頂樓,現在住了不到半年,下大雨屋頂會漏水,找過中介溝通,物業也來看了一回,但是沒修。現在過了一個來月,打了N次電話給中介,每次他就說已經上報了,需要等待。
請問我該怎么辦?謝謝!!
滬律網律師回答:1.首先你作為房屋的承租人,在承租期內,房屋非因你本人原因而發生漏水事故,你有權要求出租人即中介妥善盡到維修義務。
2.由于你與中介已溝通過多次了,中介一直以上報為由沒有盡到維修義務,那么你可以給其一個維修的期間,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間內維修,如果其不履行維修義務,你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第二百一十六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滬律網網友提問:我在重慶一小區租了合租房,我們是2樓的,我來的時候房子廁所和廚房在漏水,后來房東要把房子地面打了裝防水。廁所和廚房都不能用了,我們就只有不租了,但是房東不讓我們退,說可以走,押金是不回退的。我該怎么辦?
滬律網律師回答:您好。房子不能正常居住的情況下,你們可以退租,并要求退還租賃費和押金。
如果房東拒不退還,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