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違約怎么辦?
中國《合同法》一共規定了五大類違約責任形式:(一)繼續履行,又稱強制履行;(二)采取補救措施;(三)賠償損失;(四)定金責任;(五)違約金責任,又稱違約罰款。
在我國,租房違約一般會根據違約的實際情況來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承租人毀壞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補救措施,修復房屋或者是賠償損失;如果承租人想毀約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二、法律規定租房違約金是多少?
滬律網網友提問:我把房子租出去了,租客4個月未付我房租了,合同條款中寫明如一方違約應付對方日8的違約金,請問,法律規定租房違約金是多少?
滬律網律師回答:您好!違約金由雙方自行協商后確定,法律上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即為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相信上述解答能解決您的問題!
三、房屋租賃合同因違約解除產生的實際損失如何確定?
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賠償其房屋閑置期間的租金等實際損失。因出租人違約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賠償其另行尋找替代房屋周轉期間所受損失。損失具體數額不能確定的,可以推定為租賃房屋閑置期間或尋找替代房屋周轉期間的租金損失,但最長一般不得超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