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由五至十七名委員組成,組成人數為單數,具體人數由籌備組根據該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候補委員人數按照委員人數的百分之四十設置,業主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候選人應當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自然人業主或者單位業主授權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履行業主義務,未欠交物業服務費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遵紀守法,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公信力和組織能力;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未在為本物業管理區域提供物業服務的企業及其下屬單位任職; 書面承諾積極、及時、全面履行工作職責。 業主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候選人由籌備組推薦,十名以上業主也可以聯名推薦委員和候補委員候選人各一名。籌備組應當審查委員、候補委員候選人資格并確定候選人名單。
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