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常見的物業糾紛:
有市民提出,業主委員會與居委會、街道辦屬于什么關系?對于小區內的治安、民事糾紛等問題,業主委員會應當管到什么程度?怎樣保證街道辦、居委會人員隨時深入封閉管理的小區開展工作?對這些問題都要細化研究。
業委會與居委會是什么關系?
濰坊、淄博等地有市民反映,個別地方的居委會認為小區已經實行物業自治,不必進駐小區,小區事務管理與己無關。以至于小區內部發生了治安、民事糾紛等問題,居委會也不參與調解。他們呼吁,物業自治不能代替街道辦、居委會的管理,小區在進行物業自治的同時還要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