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8日上午8點,大興區舊宮鎮德林園小區近百名業主聚集在1號樓前,準備去法庭旁聽兩名業主被物業起訴一案,他們以此來聲援兩名被起訴的業主。
本報記者謝長艷文/攝
陽臺與墻體之間有4厘米寬的裂縫。
10月18日上午8點50分左右,德林園小區近百名業主陸續來到大興區紅星人民法庭,準備旁聽這起案子。紅星法庭的一名工作人員說,她頭一次見到有這么多人來旁聽。
這些業主多數在小區論壇上看到了開庭的消息。“我是專門向單位請了假,來聲援這兩名被告上法庭的業主。我非常關心此案的審理結果,這關系到我們的切身利益。今天到這里來的人,都沒有交物業費和供暖費。物業是惡人先告狀,我擔心自己有一天也會被物業起訴到被告席上。”聽了業主張先生的一席話,旁邊的其他業主頻頻點頭。
吳楊介紹說,2006年9月,她突然接到大興區紅星人民法庭的傳票,得知自己被物業起訴。“我覺得物業管理有問題,才沒有交物業費,被物業起訴真有點接受不了。”她說,“但靜下心來一想,我手里有很多證據,對簿公堂也能從容面對、信心十足。”
審判現場沒有出現激烈的言辭對質,吳楊和付桂梅當庭提交了反訴狀,提出小區飲用水的水質問題、供暖問題、地下室出租問題等19項內容。
前來旁聽的業主紛紛表示,這起案子他們會一直關注下去,直到有了審理結果。
近三分之一的業主沒交費
被起訴業主曾帶頭維權
業主孟繁奇先生也經常代表業主與物業交涉,但他卻沒有被起訴,他說:“我沒被起訴,因為我家房子的陽臺裂開了,物業曾經給我寫過書面承諾進行維修,可到現在也沒有進展。可能是我抓住了物業的把柄,才沒有被起訴。”
追根溯源:生活用水、供暖、墻體傾斜未解決
“可入住后,業主們陸續發現小區存在很多問題,最主要的是生活用水、冬天供暖、墻體傾斜等問題。業主幾次與物業進行溝通,存在的問題都沒有解決。”吳楊說。
在吳楊家的自來水管上,安了一套凈化器和一套軟化器。這兩套設備價值5000多元,每天24小時耗電運轉。吳楊說:“小區使用的自備井水常有泥沙、有時還帶著油狀漂浮物,散發著腥味。”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該小區很多業主都用桶裝水做飯。在付桂梅家,她從水龍頭上接了一盆水做試驗。過了5分鐘后,盆底沉淀了一層黃色的細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