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子常常漏水開發商屢屢推諉
南康一消費者成功維權
日前,南康市工商局蓉江分局成功調解了一起新房屋頂漏水,開發商卻百般推脫不予修理的消費糾紛案,為消費者消除了安全隱患,有效地維護了消費者權益。
去年10月,南康市的蔣先生拿到新房鑰匙,經過裝修后全家搬進了新居,但隨著春天雨季的來臨,蔣先生發現屋頂出現水漬,并且水漬還在不斷地擴大。蔣先生當即找開發商要求維修,開發商卻敷衍了事。事情拖了幾個月,蔣先生的房子漏水越來越嚴重,導致墻面和地板也受到損壞。其間,蔣先生多次找開發商要求維修,開發商推脫說房子已交付,要蔣先生自己出錢維修,多次協商未果。今年5月,蔣先生來到南康市工商局蓉江分局投訴。蓉江分局工作人員立即前往了解情況。
經調查,蔣先生的房子在頂層,確系房屋防水不合格造成漏水。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房子的防滲漏應有5年保修期,蔣先生的房子漏水問題應由開發商負責。經調解,開發商最終答應負責維修。當分局工作人員近日再去回訪時,蔣先生的房子已經不漏了。(劉偉文、朱文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