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匯晶城位于臨海大洋街道柏葉西路與清化路交叉口,與臨海公安大樓相望,屬于臨海新樓盤開發的黃金地段。
前天,臨海國際匯晶城商品房的業主張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因為房產公司延遲了交房時間,就違約金賠償問題,與業主們發生矛盾,由于數額巨大,至今還沒有落實,交房時間過去快一個月了,大部分業主仍拒絕領取新房鑰匙。昨日,記者前往一探究竟。
逾期80多天拿不到新房
國際匯晶城位于臨海大洋街道柏葉西路與清化路交叉口,與臨海公安大樓相望,屬于臨海新開發的黃金地段。該商品房居住小區分兩期開發,第一期約300套,在春節前竣工驗收,業主可以領取鑰匙;第二期700套,還在緊張施工中,記者看到,整個小區建設得比較漂亮。
“既然簽訂了合同,就應該不折不扣執行。”據張先生介紹,他和其他業主一樣,農歷正月初八接到通知,讓他去領取鑰匙,這與購房合同上規定的時間,延遲了80天。張先生購買的房子120多平方米,價格85萬元左右,按照違約責任,房產公司得支付違約金近3.5萬元。這樣,第一期300套房子,加起來,房產公司得賠償1000多萬元。
僅有二三十戶領了鑰匙
記者從張先生提供的《購房合同》上看到,出賣人(即房產公司)如逾期交房30天,每天按總房價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如果超過30天,每天則按總房價的萬分之五計算,時間都從規定交房的第二天算起,累計支付。
據張先生介紹,房產公司表示愿意承擔違約責任,但拒絕按合同規定的足額支付,起初答應賠償總額按總房價的1.5%,后經中間機構協調,答應提高到1.8%,并以統一支付業主做房產證所需的契稅等費用解決。“這樣算起來,大約只承擔了我們所要求、合同所規定的三分之一多一點,我們無法接受。”張先生說。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小區交房接待處,一位負責鑰匙發放的工作人員說,到目前,僅有二三十套房子來簽字辦理交房手續。
業主準備打官司維權
隨后,記者來到售樓處,等了半個多小時,見到房產公司的負責人王總,他解釋說,交房時間推遲兩個多月,除了施工單位松懈外,主要是房產公司股東在房子施工期間發生變更等“特殊”原因造成,雖然責任在房產公司,但由于合同規定的違約金太高,公司沒有能力支付。同時,也擔心會對二期開發產生負面連帶影響。
“現在這里的房價比當初出售價漲了許多,業主們已經是贏家,別得理不饒人,理解我們的難處。”王總最后說。依照目前答應的賠償金額,公司也得支付500多萬元,公司將繼續做業主工作,及時領走新房鑰匙。
記者電話隨機采訪了部分未領房的業主,他們表示,如果賣方不能滿足業主要求,他們最終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