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中暖氣跑水,家具地板被浸泡,陳先生狀告開發商索賠1.2萬元。3月30日,北京崇文法院一審以陳先生裝修時曾擅自拆改暖氣設備,應承擔全部責任為由駁回了其起訴請求。
2003年底,陳先生搬入新購買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于2004年9月對房屋進行了裝修。
2004年12月15日下午4點多鐘,陳先生下班回家,發現家中暖氣跑水,雖然陳先生趕快堵水,可家中的家具、木地板、書籍等物品還是被水泡了。此后物業維修人員趕到現場,將暖氣閥門關閉,止住了跑水。
陳先生就自己遭受的損失與物業管理部門進行交涉,沒有得到滿意的結果,于是將房子的開發商――北京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告上法庭。
陳先生認為暖氣跑水發生在房子的保修期內,根據物業管理公約的約定,該公司物業管理部門應在保修期內履行保修義務,并承擔相應費用。
開發商則稱,2003年11月公司把住房交給陳先生,經過陳先生驗收,暖氣設備沒有問題。陳先生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擅自拆改暖氣設施設備,違章操作,造成暖氣跑水,故不同意陳先生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先生未經物業管理部門同意,就將廚房、衛生間等處的暖氣設備及部分管道進行了改裝。
所以,陳先生家中暖氣跑水造成其財物受損,是其擅自拆改暖氣設施設備所致,應由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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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私改暖氣影響整樓供暖,物業細心查找終于真相大白。日前,首開集團億方物業二分公司物業人員采取逐層排查的方式,解決了高層住宅突然停暖事件。
海淀區稻香園小區13號樓因初始設計原因,又屬鍋爐房供熱末端,供熱效果一直不好。今年10月份,管理單位首開集團億方物業二分公司已將該樓供暖主管線全部更換,管徑加粗,從戶外通過各種途徑改善送熱循環效果。從11月7日供暖試運行開始,稻香園物業管理處逐步調試并檢修戶內不熱的堵點,到11月15日正式供暖時已基本調試完畢。
可是供暖沒多久,管理處就多次接到該樓東側1104室業主來電反映南側小屋暖氣不熱,物業馬上組織人員開始排查堵點,但始終找不到導致不熱的原因。14層屬于高環供暖,牽涉到從頂層到9層用一趟立管的用戶,經過白天晚上的走訪,逐層排查,終于在14層的業主家中發現暖氣片有拆改過的痕跡。經了解發現該業主未經物業許可,私自更換了暖氣片,用鉛塑管連接并加裝了截門,使其供水管徑變細,阻力增大。管理處的同志馬上將暖氣片拆下來,去掉截門,改管時發現在主管處有一個金屬片擋住了管口,將其取出,再重新裝回暖氣片,立刻熱了,經過一定的運行時間,其它層的暖氣也熱了,問題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