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確認功能,指房地產權屬登記確認房地產權利歸屬狀態(tài),經過登記的房地產權利受國家強制力保護,可以對抗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經過登記賦予房地產權利以相應的法律效力,保護房地產與權利人之間的法律支配關系。登記確權的房地產必須頒發(fā)權利證書。《城市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31條規(guī)定,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權利公示功能,指房地產權屬登記公開房地產權利變動狀況,公示利益關系人與社會公眾,保障房地產交易的安全。房地產權屬登記通過公示能夠將房地產流轉的情況和結果及時的公布,具有風險預警的作用,進而可以保護房地產權利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但是目前在我國房地產權屬登記中公示作用尚未完全發(fā)揮。例如《土地登記規(guī)則》第62條規(guī)定,土地登記文件資料的查閱,按照土地管理部門規(guī)定辦理。未經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或者公布。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和出租應當以土地登記文件資料為準。需要查詢土地登記文件資料的,受讓人、抵押權人和承租人應當提出書面請求。凡符合查詢規(guī)定的,土地管理部門應當出具書面查詢結果或資料。在實踐中有些地區(qū)的房地產管理部門對登記資料過分強調保密而不能公開查詢,這種做法是不符合市場經濟和法治政府規(guī)則的。信息公開、透明,擴大公眾的知情權這是一種發(fā)展的趨勢,應該設置相應的房地產權屬登記信息資料的查詢制度,增加信息公開和透明度。
管理功能,指房地產權屬登記實現(xiàn)國家管理意圖,一方面通過登記建立產籍資料,進行產籍管理,另一方面通過登記審查相關權利設立、變更、終止的合法性,進而取締或處罰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