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包括房地產在內的其他財物都可以申請作為貸款的抵押,參考如下: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完善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理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完善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理的國有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地、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貸款銀行可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貸款抵押物。
房產抵押相關知識,推薦閱讀:
房地產抵押的概念和辦理
房產抵押解析
房產抵押登記的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