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登記,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雙方共同填寫《房地產抵押申請書》,并分別持以下證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所辦理初審手續,由當地房地產管理所報市房地產管理局,經評估審查批準后,發給抵押權人《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抵押權證明書》。
房產抵押注意事項專題
(一)抵押權人提交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法人代表委托辦理的,提交法人代表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
(二)抵押人以房地產權證書抵押的提交如下證件:
1、《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
2、經公證的房屋抵押貸款合同;
3、共同共有的房屋,提交共有人同意的意見書;
4、產權屬單位的提交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法人代表委托辦理的,提交法人代表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廠區或住宅小區總平面圖。
(三)抵押人以在建房屋抵押的提交如下證件:
1、《土地使用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許可證》;
3、《承建工程施工執照》;
4、經公證的抵押貸款合同;
5、在建房屋屬單位的提交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法人代表委托辦理的,提交法人代表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
6、合資、合作企業董事會關于在建房抵押貸款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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