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離婚后,房子給了前妻,八旬父母讓他搬回家住,不想兒子提出將房屋抵押貸款用來炒股,遭拒后竟惡語相向,并多次砸壞家中的家具電器。兩位老人無奈之下只好搬出租房暫住,將兒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房屋。近日,西陵區法院判決:兒子李某立即搬離父母住房。
老人訴稱,2012年10月,夫妻倆用多年積蓄買了套位于城區夷陵大道的房子,幾年前,兒子李某離了婚,房子給了前妻,工作也不穩定,見他經濟狀況不好,便讓他回來居住。在共同生活期間,李某多次提出,將房屋抵押貸款用于炒股。老人擔心一旦抵押出去還不上款,就無家可歸了,于是回絕了兒子的提議。
去年10月,李某再次提出抵押房屋貸款的事,遭拒后以死相威脅,稱要還外債,老人表示可以幫忙還債,但房子不能賣,結果李某將家中的衣柜砸壞了,無奈之下,老人報了警,李某離開現場。
此后,李某又回家砸壞了電視機、空調等物品,兩位老人害怕他再次作出類似舉動,決定離家租房暫住。
因居無定所,老人無奈將兒子李某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李某立即搬離住房。
法庭審理期間,李某一直未露面,法院缺席審理此案,認為房產屬于老人合法財產,李某以砸毀財產等行為要挾父母,并欲將其所有房屋用于抵押,系侵權行為,判決李某立即搬離房屋。判決后,法院公告送達了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