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三十一日發布消息說,今年國土資源部將重點清理“小產權房”和高爾夫球場。
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在北京舉行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閉幕時講話指出,要及時發現、有效遏制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今年國土資源部將要重點打好六場硬仗。其中,要重點清理“小產權房”和高爾夫球場。
“今年如果不清理,城鎮化進程加快之后,問題會進一步蔓延,范圍會進一步擴大。”徐紹史補充說。國家和各地相關監管部門屢屢提示建設和購買“小產權房”的風險,但仍難以遏制“小產權房”這一現象的蔓延。
非官方統計數據顯示,中國目前小產權房建設面積達六十多億平米,相當于中國房地產業近十年來的開發總量。小產權房數量非常之大,而且已成事實,是多年來累積起來的問題。
另據獲悉,針對小產權房問題,國務院日前已做出部署,責成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成立專門領導小組,負責小產權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就小產權房問題,國務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產權房必須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將以地方為主體組織摸底,對小產權房現狀進行普查;三是責成領導小組研究小產權房問題,拿出相關處理意見和辦法。(新華網)
廈門房價過高,小產權房受青睞。一般情況下小產權房價格不到正常商品房的一半,島內1萬五到1萬六的房價逼的很多市民不得不選擇小產權房。但是小產權房沒有保障,拆遷也沒有補償。
具體什么是小產權房呢?
“小產權房”、“鄉產權房”有兩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于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根本不能夠購買;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
和一般意義上的商品房相比,“小產權房”沒有土地出讓金概念,也沒有開發商瘋狂的利潤攫取,所以,“小產權房”的價格,一般僅是同地區商品房價格的1/3甚至更低。“廉價”是大量城鎮居民頂著產權風險購買“小產權房”的根本原因。
法律屬性
那么,鄉產權房的法律屬性如何,其究竟是否合法、能否購買或轉讓?
首先應當明確的是鄉產權房只要依法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許鄉村集體在集體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因此,并非只要是鄉產權房就是非法建筑,其只是因銷售環節存在的一些問題和現行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才讓人誤認為是非法建筑。
既然是合法的,那么鄉產權房是否可以購買和轉讓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由此可見,鄉產權房是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的。但這并不是說鄉產權房就不能轉讓,而是說其轉讓或銷售的對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是可以轉讓、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