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明確規定,“對于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征收程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對于不依法依規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或登記簿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小產權房不得發證
《意見》提出,要嚴格規范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
《意見》明確規定,“對于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征收程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對于不依法依規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或登記簿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對于在確權登記中出現的土地糾紛矛盾,朱司長稱,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的原則是糾紛矛盾不調解完,將不予以登記發證。
國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長朱司長稱,目前在全國范圍來看,城鄉接合部的土地登記確權發證工作做得很好,將為農民合法維權提供依據。
《意見》規定,對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體土地,只調查統計,不登記發證。調查統計時在新建單位名稱后載明原農民集體名稱,以給國家下一步出臺相關法律政策后妥善處理該問題提供依據。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巡視員王宗亞在發布會上表示,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今年,全國將選擇部分城市開展小產權房試點清理工作。小產權房是占用集體土地搞建設,并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銷售的商品住宅,國家對這個問題有明確的規定。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購買小產權房。目前國家要求各地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確權登記發展,但是對小產權房違法用地不允許發證,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
試點清理
2012年2月21日,國土部召開發布會,公布2011年房地產用地管理調控等情況。國土部執法監察局巡視員王某表示,2012年國土部將聯合相關部門,選擇“小產權房”問題相對突出的城市,開展 “小產權房”的試點清理,試點城市名單和試點方案目前正在研究中。
對于試點清理工作,王某說,目前正在穩妥有序地推進啟動試點工作。目的是在試點基礎上總結完善政策,為啟動全面清理“小產權房”工作做好政策和制度的儲備。
目前,北京、上海作為兩個試點城市已獲批準先行試點。北京市國土局局長表示,目前國土部只批準了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租賃房的辦法,還沒有批準試點方案。“國土部要求試點封閉運營,結果可控。我們目前正在制訂試點方案,完成以后要經過國土部的審批。”
據了解,北京此前申報試點包括海淀區唐家嶺、昌平區北七家等項目。
清理原則
國土部部長徐某于2012年3月11日表示,2012年開始試點的治理小產權房,將為下一步大規模的清理做準備。
徐某坦言,小產權房由來已久,在大中城市城鄉接合部、城中村、旅游景區、休閑度假區都有,情況比較復雜。對于2012年小產權房的工作,他表示將在調查研究、清理試點和執法監察、嚴格防范、不讓小產權房繼續蔓延等方面同步推進。
對于清理的原則,徐紹史透露,清理會嚴格保護農民的正當權益,但要依法依規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