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項目:廉租房管理相關部門:廉租辦公室辦事依據:服務對象:1)家庭收入連續半年不超過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憑民政局發放的«居民最低收入保障金領取證»或持總工會頒發的«特困職工優惠證»家庭);2) 擁有私房(含房改房)和承租公房的使用面積不超過人均使用面積10M2;3)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4)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撫養關系。提供資料: 1)申請人提供書面申請并居委蓋章;
2)《無錫市市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表》;
3)《居民最低收入保障金領取證》或《特困職工證》
4)申請人家庭戶口簿;
5)申請人同住家庭成員的戶口及身份證明;
6)申請人住房情況證明(房屋所有權證、租住公房租賃契約或租住私房租賃契約)。辦事流程:申請受理→調查核實→審批→公示→上報行政審批中心→輪候配租→發放租金補貼(或分配廉租住房)→家庭人口與收入狀況定期審核→停發、增減補貼(或騰退廉租住房)辦事期限: 受理調查30天 + 公示7天 + 上報行政審批中心15天收費標準:填寫表格: 聯系方式:地址:復興路122號一樓公房管理處內
電話:82758689 聯系人:毛女士或袁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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