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今年62歲,吳寧街道江濱社區河頭人。20多年前,村里土地被征用,他分得兩間地皮。拿到地皮后,徐先生并沒有造房子,一直租房住。之后,他與妻子離婚,就把地皮賣了到外地去做生意,結果全虧了。
徐先生說,回鄉后,他沒地方住,就一直租房住,現在24歲的兒子也自己租房住。“現在我年紀大了,房東也不太愿意租給我,我也沒什么錢,希望能申請廉租房,讓我有個住處。”
就此咨詢了市房地產管理局,工作人員說,想要申請廉租房,必須滿足四個條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00元,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城鎮居民戶口,房子賣了5年以上。至于徐先生的的情況,具體可到市區東峴路42號房地產管理局咨詢。工作人員同時提醒,申請者辦理申請手續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收入證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