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商品房價買的是經濟適用房,業主很氣憤,焦作市政府表示將嚴查。
本報焦作訊 經濟適用房是許多低收入家庭想買也不容易買到的,而在焦作市卻有140多戶居民無意中買到了經濟適用房。但這些居民不僅不高興,反而相當氣憤:“我們當初掏的是商品房價,最后拿到手的卻是經濟適用房的房產證。”昨日記者從焦作市政府獲悉,目前由該市監察局牽頭,正在抓緊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力爭盡快拿出處理意見。
業主:商品房成了經濟適用房
范先生是焦作市“峰尚國際公寓”的一名房主,2006年他和焦作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購房合同,以20萬元購買了位于焦作市區豐收路“峰尚國際公寓”2號樓的一套房子。此前開發商一直找各種借口沒有辦理房產證,今年4月份,開發商終于通知范先生領房產證了。然而房產證上寫的卻是經濟適用房。范先生說:“當我看到經濟適用房這幾個字的時候,我確實非常氣憤。3年多來,開發商沒有一個人對我們說我們買的是經濟適用房。當時買房的時候,也沒有人讓我們寫經濟適用房購買申請。”
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采用“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建設和經營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減半征收等優惠政策,這就直接決定了經濟適用房的成本及銷售價要比商品房低得多。
“峰尚國際公寓”業主姬先生說:“我在2005年買這個房的時候,每平方米2450元,這個價格在當時焦作市是商品房中價格較貴的。經濟適用房在出售時,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我們掏商品房的價格買經濟適用房,里外都是我們這些房主吃虧了。而房產開發公司用政府‘行政劃撥’的土地來建商品房出售,豈不是里外都賺錢?我們掏的是商品房的價錢,我們要求必須是商品房的房產證。”
從今年4月份開始,“峰尚國際公寓”的140多戶業主多次找開發商交涉,但是奔波了兩個多月,至今也沒得到準確答復。
開發商:土地確實是行政劃撥
焦作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一名負責人解釋說,“峰尚國際公寓”的土地確實是行政劃撥的,在每戶業主的購房合同中都明確填寫著“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字眼,這就足以證明了這些房子是經濟適用房的性質。
至于賣房時開發商為什么沒有特意說明是“經濟適用房”,這位負責人稱:這與當時焦作市經濟適用房的實施細則沒有出臺,以及焦作市當時的房產市場大背景有關。
許多市民紛紛質疑:焦作市“峰尚國際公寓”的經濟適用房按照商品房的價格來賣,并且還能辦理房產證,焦作房管局是如何監管的?而像這樣的經濟適用房到底“經濟”了誰?這背后到底有啥內幕?
政府:盡快拿出處理意見
昨日,記者從焦作市政府獲悉,日前焦作市政府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解決群眾反映的“峰尚國際公寓”業主掏商品房價買了經濟適用房問題。會議決定,首先由市監察局牽頭,審計、財政等有關部門配合,繼續對“峰尚國際公寓”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盡快拿出處理意見。
其次,要本著尊重歷史,客觀公正的原則,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維護群眾利益,妥善解決群眾辦理房產證問題。
再次,對調查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的問題,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最后,市政府要求各相關部門要舉一反三,對全市近年來所有經濟適用房建設項目進行徹底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整改到位;對在建的經濟適用房建設項目要加強監管,規范運作,確保項目建設依法依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