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有關開放二級市場的政策出臺了,其核心和運作規(guī)則之一就是交易價格怎么定。已購公有住房和經(jīng)濟適用住房進入市場的買賣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
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在簽訂書面合同后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和變更登記手續(xù)。這時,該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應當對買賣雙方當事人申報的買賣成交價格進行核實,申報的買賣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屆時市場價格水平的,區(qū)、縣房屋土地管理局應當進行現(xiàn)場勘察和評估,并按照評估的價格計算應當繳納的稅費。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評估價格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評估價格通知書之日起15日之內,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請復核,市房地局應當自接到復核申請書之日起10日內作出復核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