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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我有一套房屋出租,就前幾天剛和租客簽完《房屋租賃合同》,租客支付了3個月的房租和1個月的押金,我和租客分別支付了35%的中介費。但還沒有交房,租客提出不租了,租金、押金、違約金如何算?還有,中介費中介要還給我嗎?
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后,就要根據合同的約定履行。如果一方違法合同約定,提出解除合同,要承擔相應的委托責任。一般情況下,未使用的租金應當退還、需要承擔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損失的,還要承擔賠償金。中介因為已經完成了工作,不需要退還中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