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能按期拿到房屋產權證,國際花園小區260余戶業主狀告開發商索要違約金,均獲勝訴。但開發商拒不賠付,高新法院拍賣開發商未出售房屋獲得228萬元,支付給業主。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執行中。
昨日記者獲悉,這是高新區首起審理和執行的房屋開發商未按期辦理房地產權屬證的違約賠償案。
房產證來晚了業主集體起訴
“收房一年后,開發商沒有按約定給房產證。”昨日下午,國際花園小區業主吳先生告訴記者,他于2002年同成都武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了合同,購得國際花園小區一套房屋。雙方當時約定2004年8月交房,并在交房一年后辦理房屋產權證。吳先生按合同支付房款并收了房,但直到2005年10月,開發商才把房產證給吳先生,比合同約定的時間“遲到”了近2個月。
“開發商明顯違約。”抱著試試看的心態,2006年10月,吳先生和另外8戶遲拿產權證的業主,一同將開發商告上法庭。沒想到,法院很快依法判決開發商應支付給吳先生等人違約金。
隨后,有類似情況的小區業主也陸陸續續向法院起訴,向開發商索要違約金。
法院判決260戶業主全勝訴
“共有260多戶業主起訴,都贏了。”吳先生告訴記者,后來小區業主都是10戶、甚至30~40戶,集體向法院起訴開發商違約,大部分案件都由他代理。最終,所有起訴業主均拿到了勝訴判決。
不過,問題接踵而來。官司雖然贏了,可是勝訴的業主們卻拿不到錢。于是,吳先生和小區其他業主又陸續向法院申請執行。
高新法院便將國際花園小區的業主執行案件集中起來,作為集團案件辦理。由于執行前,約有60戶業主與開發商調解成功,剩余的204戶業主申請執行款項共計450萬元。
拍賣房產法院執回228萬
“對方不主動履行判決。”本案的執行法官徐某恭多次找到開發商協調勸說,但開發商找來各種理由,稱拿不出錢,無法履行債務。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法院將國際花園小區未出售的5套房屋查封。
“但是難題也隨之跟來。”徐某恭告訴記者,2007年時,該小區連大產權都沒辦理,也無法評估拍賣這5套房屋、支付執行款項。
隨后,在法院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去年8月,國際花園小區終于成功辦理了大產權,并將未出售的5套房屋拍賣,共獲得款項228萬元。
“隨后,我們又和銀行聯合,根據申請人的身份證號制作了204張現金支票。”徐某恭告訴記者,為方便支付執行款,他們于今年3月30日來到該小區,對204戶業主進行了現場集中兌付。
目前,高新法院正在進一步執行此案余下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