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人和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或協議,口頭租賃協議應提供無利害關系人的證人證言。
2、出租人和承租人履行義務的情況。
(1)承租人欠租的,應提供欠租時間、金額、承租人所在單位對房租補貼情況等證明材料。
(2)承租人私自拆改房屋的證明材料
(3)承租人擅自轉租、轉借或空閑房屋的證明材料
(4)承租人改變房屋用途的證明材料。
(5)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而損害公共利益的證明材料
(6)出租人強攆承租人騰房時有無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害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