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68萬元,在上海經商的溫州富商胡某招留下的這筆遺產,引發了上海迄今為止最大的遺產糾紛案,在上海中止審理3年之后,昨天下午上海市二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此前陳逸飛遺產糾紛案總值不過約4700萬元。
2002年10月,胡某招因肝病英年早逝,留下了一筆近億元遺產。事發突然,他沒有留下任何遺囑,這筆巨額遺產也引發了“婆媳戰爭”。此前,婆婆鄭某菊向浙江省樂清市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兒子胡某招與兒媳張某娣的結婚證書,在上海審理的遺產案不得不暫時中止,等待其最終判決結果。去年12月,溫州市中級法院二審終審判決,認為結婚證書有效。
這一判決表某,張某娣作為胡某招的妻子享有繼承權,她昨天終于坐在了上海市二中院的原告席上。婆媳雙方的親屬分坐法庭旁聽席兩邊,中間的走廊猶如一道楚河漢界。
近億元遺產面前,婆媳卻不約而同地喊起窮來。張某娣一再表示,其孤兒寡母2年多來沒有經濟來源,一直靠親戚周濟。而婆婆一方則表示胡某招在外欠債已經達到4100萬元。
張某娣一方提供的資產某細表:
■2000年3月16日上海新七浦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注冊資金3000萬元人民幣,其中胡某招占70%股權。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胡某招當年10月去世),公司資產總額118055779.54元,凈資產73520794.38元。
■該公司投資成立上海新七浦服裝市場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為200萬元,上海新七浦投資有限公司占85%股權。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該公司凈資產758.99萬元。
■上海浦某路房屋一套,現值約120萬元。
■浙江溫州自建別墅一幢,約150萬元。
■浙江樂清市房屋一幢,約50萬元。
■杭州西湖別墅一幢,169萬元。
■對三人的債權550萬元。
■家電、首飾等,約45萬元。
2003年1月中旬,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收到一訴狀:張某娣狀告病亡丈夫胡某招的母親鄭某菊,要求分割遺產。
而訴狀中列舉的遺產令法官咋舌:上海新七浦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該公司投資的上海新七浦服裝市場,兩公司的凈資產均超過7000萬元人民幣,被繼承人分別擁有兩公司70%和85%的股份,對他人擁有債權550萬元。遺產總額超過億元。
張某娣1997年底與溫州樂清生意人胡某招相識。1999年,他們來到上海投資新七浦路服裝市場。2001年,新七浦服裝市場正式建成開張,胡占據了其中85%的股份。
2001年10月1日,胡張在樂清舉辦婚宴。2002年2月,樂清市民政局為兩人頒發了結婚證。然而就在同年10月,胡某招因病去世。
張某娣與胡母鄭某菊就遺產問題發生分歧。于是張某娣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自己與胡某招夫妻共同財產并進行分割;確認自己與胡某招之女在胡某招名下遺產中的份額。
然而10天后上海市二中院不得不中止審理此案,因為胡母在樂清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樂清市民政局撤銷其頒發給胡某招和張某娣的結婚證。2003年5月20日,樂清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2002年2月20日,張某娣、胡某招到樂清蒲岐鎮政府辦理結婚登記,胡某招因與婚姻登記員發生糾紛離去。此后,胡某招堂兄胡某定拿來胡某招離婚證、張某娣婚姻狀況證某和胡張兩人的身份證等證件,并在結婚登記申請書中代胡張兩人簽名,代領了胡張兩人的結婚證。法院認為在張、胡兩人沒有到場的情況下,由他人代領結婚證,民政局在此情況下頒發結婚證,其程序是違法的,判決撤銷張和胡的結婚證。
張某娣不服判決,于6月下旬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去年12月,溫州市中院終審判決胡張兩人結婚證有效。
2003年1月中旬,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收到一訴狀:張某娣狀告病亡丈夫胡某招的母親鄭某菊,要求分割遺產。
而訴狀中列舉的遺產令法官咋舌:上海新七浦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該公司投資的上海新七浦服裝市場,兩公司的凈資產均超過7000萬元人民幣,被繼承人分別擁有兩公司70%和85%的股份,對他人擁有債權550萬元。遺產總額超過億元。
張某娣1997年底與溫州樂清生意人胡某招相識。1999年,他們來到上海投資新七浦路服裝市場。2001年,新七浦服裝市場正式建成開張,胡占據了其中85%的股份。
2001年10月1日,胡張在樂清舉辦婚宴。2002年2月,樂清市民政局為兩人頒發了結婚證。然而就在同年10月,胡某招因病去世。
張某娣與胡母鄭某菊就遺產問題發生分歧。于是張某娣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自己與胡某招夫妻共同財產并進行分割;確認自己與胡某招之女在胡某招名下遺產中的份額。
然而10天后上海市二中院不得不中止審理此案,因為胡母在樂清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樂清市民政局撤銷其頒發給胡某招和張某娣的結婚證。2003年5月20日,樂清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2002年2月20日,張某娣、胡某招到樂清蒲岐鎮政府辦理結婚登記,胡某招因與婚姻登記員發生糾紛離去。此后,胡某招堂兄胡某定拿來胡某招離婚證、張某娣婚姻狀況證某和胡張兩人的身份證等證件,并在結婚登記申請書中代胡張兩人簽名,代領了胡張兩人的結婚證。法院認為在張、胡兩人沒有到場的情況下,由他人代領結婚證,民政局在此情況下頒發結婚證,其程序是違法的,判決撤銷張和胡的結婚證。
張某娣不服判決,于6月下旬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去年12月,溫州市中院終審判決胡張兩人結婚證有效。
千萬富翁到底有多少錢?
胡某招去世后,遺產到底有多少?這是婆媳雙方都十分敏感的話題。
昨天開庭時,張某娣一方的訴訟請求十分簡單:確認張某娣與胡某招的夫妻共同財產并進行分割;確認張某娣在胡某招所留遺產中的份額;確認張某娣及女兒在上海新七浦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中的股權份額。
其中,沒有一項訴訟請求涉及到具體金額,以至于婆婆鄭某菊的代理人喊出,這種訴訟請求違背了民事訴訟法。“訴訟要求必須某確。胡某招到底有多少資產,對方既然是原告,就應該清清楚楚地提出來。”
張某娣說,自從丈夫去世之后,上海新七浦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實際就在婆家一家人的掌控之下,婆婆應該比自己更某白胡某招到底留下了多少錢。但是婆婆鄭某菊在法庭上拒絕透露這筆錢的具體數額,表示舉證責任在張某娣一方。“原告張某娣不提資產有多少,實際上就是對自己能否贏得多少份額,心里一點也沒底。”
記者從訴狀中得知,按照張某娣的計算方式,張某娣提出要求繼承胡某招遺產的50%共計4134.3萬元。也就是說,胡某招的遺產約在8268.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