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又退,留下按揭記錄,再買房算第幾套房呢?再買房的話,我究竟算第幾套?最近葉小姐遇到了煩心事。原來,幾年前葉小姐曾購買過一處房產,可后來又退掉了。現在葉小姐準備下手購房,可是幾年前的那套被退掉的房子,卻成了她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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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又退,留下按揭記錄
2007年,葉小姐與某房產公司簽訂了一份購房合同,以按揭的形式買下了一處房產。
一年以后,因為一些原因葉小姐將房子退給了房產公司,并且將銀行剩余貸款一次性付清。此時,該房產尚未交付,因此也就沒有涉及房產證過戶。這跟二手房買賣還是有區別的,雖然葉小姐買過房子,但她的名字從沒出現在房產證上。因此要說葉小姐有沒有房子,或者說曾經是否買過房子,房管部門根本查不到。
這事一晃就過去兩三年了,本來什么事也都沒發生。可是今年初出臺了“限購令”,卻讓這事產生了令葉小姐意想不到的影響。“銀行貸款記錄是改不了的。如果再買房申請貸款的話,銀行一查肯定要當作二套來對待。不但首付要提高至6成,利率也要上調,很不劃算。”葉小姐說,她最近也問過很多樓盤的銷售顧問,都覺得她這事很棘手,到底算一套還是二套,這還真說不準。
該怎么算,銀行莫衷一是
“我們現在執行的是認房又認貸的標準。只要你現在擁有一套房子,不論這套房子是否貸款,再買一套的話就算二套,按規定首付6成,利率上調1.1倍。”某銀行個貸部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了銀行對二套房的認定標準。如果是買了又賣了,而且還有貸款記錄,那毫無疑問就算二套。不過像葉小姐這樣的情況卻又不同,這位工作人員坦言還從沒碰到過。
如果將銀行貸款記錄作為依據,葉小姐再買房的話肯定是要“被二套”了。可事實上,葉小姐仍然可以從房產檔案管理部門拿出首套房的依據來。“如果碰到這種情況的客戶,我們會將材料提交給領導,開會討論決定。”最后,該銀行的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她也無法確定究竟是算一套還是算二套,需要專題討論。
隨后又咨詢了建行等多家銀行,得到的答復幾乎如出一轍,這種情況以前從沒碰到過,需個案研究。
盡管房產限購令已執行數月,但是仍有不少市民不知自己究竟算第幾套。針對當前大多數購房者關心的幾個問題,我們再為說明一下哪些情況為二套房。
問:婚前丈夫購買了一套房,婚后我們打算再買一套,算第幾套?
答:算第二套,以家庭為計算單位。
問:父母有一套房,以子女名義買房算二套嗎?
答:如果子女未結婚,再購房算二套;子女結婚視作獨立家庭,再購房算首套。
問:前幾年父母買過一套房,房產證上有母親和我的名字。現在我打算再自己單獨買一套,算第幾套?
答:只要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再買的話就算二套。
問:名下只有一套住房,賣掉之后再買一套,如何算?
答:將唯一的房產出售之后,最多還能買進兩套房產。但如果目前名下的這套住房貸過款,再購房申請貸款時銀行將執行二套房標準。
二套房認定標準
1、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3、貸款人通過查詢征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4、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