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兒子瞞著母親,找人假冒亡父將家中唯一住房賣掉,七旬老母盡管告贏了非法辦理過戶的房產部門,但無法改變房產被賣事實。記者昨悉,法院在處理這起令人揪心的房產糾紛時,人性化操作,一面由老人退房,一面由房管部門出面為老人租下廉租房,居有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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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冒充父母
賣掉唯一住房
現年72歲的戴婆婆,膝下一子因涉毒已入獄,一直與女兒住在位于江岸二七街的一所公房。這所由老伴生前單位分得的公房,讓她的晚年添了無盡傷痛。
早在2005年1月,一名王姓婦女持房產證闖進家來,稱“我已買下此房,您必須搬出去”。戴婆婆吃驚之余,委托女兒劉群(化名)打聽究竟后,幾乎要暈倒。原來,早在2004年4月25日老伴去世后,有吸毒史的小劉隱瞞父親已故事實,偽造戶口簿、父親的身份證,并找來兩個老人假冒父母,將此房以8萬元賣給盧某,并從房產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盧某轉手又以9萬余元價格,將房賣給了王某。
告贏房管部門
改變不了現實
戴婆婆痛恨兒子不肖,卻也想到房產部門不負責任。2005年4月,她將武漢市房產管理局、盧某等告上法庭,要求確認兒子賣房的行為無效。
法院終審認定,房產部門在辦理小劉與盧某房屋交易權屬轉移時,未對虛假材料盡審核之責而辦理過戶,理應判決撤銷,但因該房又被轉賣,已無可撤銷的內容。也就是說,房產部門最初辦理小劉賣房的手續雖被確認違法,但因房產多次轉移,戴婆婆已無法恢復對該房的產權。
晚年棲身無處
法院以情執法
隨后幾年中,戴婆婆再次打官司向房管部門申請國家賠償,但因錯過時效未能成功。她只能堅持不肯退房,而買下此房的王女士眼看退房難行,又設法將此房賣給了張女士。
去年2月,第三名買主張女士將戴婆婆告上法庭要求騰退。直到今年3月,江岸區法院審理認為,張某是訴爭房的所有人,戴婆婆一家應騰退房屋。
記者昨日來到戴婆婆家時,老人禁不住淌下傷心淚:“不肖的兒子因吸毒,已關進牢房,女兒也沒房住,帶著外孫住在這里……一大家人沒處棲身。”
記者從江岸區法院得知,戴婆婆的遭遇已被執行法官注意到,決定在這起執行案中人性化操作,即在戴婆婆退房屋之前,由房管部門出面為其租下廉租房,以讓老人一家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