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沈陽市中法審理了一起奇特的上訴案:上訴人是皇姑區長江五金標準件廠,被上訴人是市房產局。該案的起因是,五金廠廠長無法理解為什么房產局會為一位已經去世35年的老人頒發了房屋所有權證,結果導致老人的兒子現在手持該證,向五金廠索要已經翻建為廠區的老人的房屋。關于35年前那座房子的回憶
長江五金標準件廠的前身———長江螺釘廠的廠長、78歲的李某回憶,1968年,居民吳老先生下落不明,一年后他居住的三間小土坯房倒了,電線也斷了,直閃火花,很危險。李某找到了吳老先生的一個兒子吳墨林,問他還要不要這個房子了。吳墨林說不管。于是,李某帶人和泥打坯,在房基上蓋起了三間土房,給螺釘廠做廠房。1990年,長江辦事處取得了該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后來企業轉制,螺釘廠先后轉為機電廠、五金標準件廠,都是按政策辦理的。熱火朝天的車間來了“討債人”
眼下的五金廠廠長楊某回憶了第一次見到吳家人的情形:“2002年4月份,我們廠正在進行正常生產,素不相識的吳某林拿著‘沈陽市民有房產卡片’來了,讓我們趕緊騰地方。幾個月后他又拿著房屋所有權證(以下簡稱房產證)理直氣壯地趕我們走。使用了30多年的廠房怎么就成了人家的?”
對于這種質疑,吳某林理直氣壯:“我父親生前在這里居住了12年。1969年因為生病,才搬到了我家住。年末就去世了。2002年7月,我得到了沈陽房產局頒發的房產證,我來要房子是天經地義的事。”為了要回父親的房子,他曾訴至法院,但被法院駁回。爭執不下,把房產局告上法庭
突如其來的事情急壞了楊廠長。沒了廠房,就沒法正常生產,上百名職工的生活會陷入困境。“吳某林的父親已經死亡多年,竟然是房產證的申請人。死人有這樣的能力和權利嗎?”于是,楊廠長把頒證的部門———沈陽市房產局告上了法庭。
2003年4月,皇姑區法院駁回了五金廠提出的請房產局撤銷給吳父辦的房產證的訴訟要求。五金廠不服一審判決,向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焦點:死者究竟能否申請房產證
6月29日下午,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五金廠與市房產局的辯論焦點落在了吳某林所持有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合法的問題上。
五金廠認為,吳某林所持的房產證是由其父的房產卡片變更來的,而已經死亡的吳父顯然不可能自己去申請房產證。既然吳某林有繼承權,那么申請時為什么不填寫吳某林自己的名字?已經死亡的申請人等于沒有申請,所以吳某林所持的房產證是由沈陽市房產局錯發了吳父的房產證,并由此錯誤地變更成了吳某林的房產證。
沈陽市房產局認為,發給吳父的房產證是合法的。由于已經死亡的吳父有房產卡片,而且吳某林是他的合法繼承人,結合歷史等許多因素,為了保持房產卡片和房產證的一致,吳某林可以作為委托人替父親申請房產證,一切程序都是合法的。法庭沒有當庭作出宣判。本報將繼續關注此案。本報記者孫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