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所關注的《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草案)》日前已經公開征求民意完畢,而至于什么時候正式推出,昨天北京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應該在春節之后。
據記者了解,這份物業管理的《草案》突破性地確立了業主大會的法律地位,提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具備條件的業主大會可以試行法人登記,經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與物業管理有關的活動”。
另外,征求意見的《草案》針對目前物業服務中存在的一些爭議問題進行了法律約束。
目前,該草案已完成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工作,共收到近600條網友建議。昨天北京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的物業管理法還要經過人大常委會的討論,應該在春節后推出。
背景新聞
《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草案)》征民意
2009年11月18日,北京市法制辦就《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
草案首次提出業主大會可申請法人資格登記,這意味著小區的共有財產和收益將可列入業主大會的名下。
在立法說明中,北京市法制辦表示,依據《物權法》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市政府決定制定《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
北京市目前小區物業管理依據的是1995年頒布的《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辦法》。對比該辦法,《草案》共七章85條,內容和篇幅大大增加。
主要規定明確了物業管理的適用范圍和部門職責、物業區域劃分、物業服務標準、業主大會和業委會規則等。不少條款都是針對目前小區爭議和維權的熱點問題。
至2009年12月7日結束,幾乎三成的網民認為,被動接受開發商安排的物業服務,是目前業主和物業矛盾的根源所在。
文/記者 白筱芃
典型案例
“本岸”業主自治流產
因為開發商延期交房、并且未賠償違約金等事件,通州區梨園鎮本岸(溫鍍空間)小區業主入住后,開始抵制物業,拖欠物業費。
2009年6月1日,小區前期物業撤出小區,本岸小區陷入真空,部分業主考慮自治。但陷入成立業委會也不能以法人公司的身份聘請員工的困境。隨后幾個月自愿交錢的業主越來越少,加上小區業委會成立困難,小區自治最終停產。
隨著供暖季的到來,業主們面臨小區無人供暖的問題,原物業公司回到小區供暖并進行服務。文/記者 張子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