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顯示, 2009年在昌平區法院受理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中,涉及別墅區物業糾紛案件占13%。記者今天獲悉,該院經調研,發現別墅區內的私搭亂建行為是引發物業糾紛的主要原因。
無論是獨棟別墅,還是連排別墅,由于業主都有相對獨立的空間,因此私搭亂建成風,這不僅導致物業公司訴業主恢復原狀的案件增多,也使業主之間的相鄰權糾紛直線上升。除此之外,有些業主還以物業公司對私搭亂建現象疏于管理為由拒交物業費,造成物業費欠費糾紛,讓物業公司感到十分頭疼。
法院調研還顯示,由私搭亂建引發的這些糾紛,在法院判決拆除后,執行起來頗有難度,很多業主對別墅的改造或者私自搭建過程中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判決拆除不可避免會造成較大的資源浪費,導致業主產生極大的抵觸情緒,同時別墅業主認為私搭亂建者很多,僅僅要求拆除自家的很不公平,存在一種心理上的不平衡,往往不會自動履行,物業公司只有申請強制執行。而強制執行又會導致沖突加劇,被執行人也往往采取各種阻礙措施,社會效果欠佳。(尹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