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物業產權人或使用人對物業管理公司的收費有異議,認為收費標準過高、收費項目過多或提供的服務質價不符,應當向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反映,由管理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如果收費標準是經過物價部門核定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可以提請物價部門重新核定,物價部
如果物業產權人或使用人對物業管理公司的收費有異議,認為收費標準過高、收費項目過多或提供的服務質價不符,應當向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反映,由管理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如果收費標準是經過物價部門核定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可以提請物價部門重新核定,物價部門應充分考慮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意見,以物業管理服務所發生的費用為基礎,結合物業管理單位的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服務深度重新核定。物業管理公司認為收費標準過低的,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應提請物價部門根據物業管理費用的變化調整收費標準,或與小區管理委員會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才能提高收費標準。對有下列行為的物業管理公司,政府價格監督檢查機關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罰:①越權定價,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②擅自設立收費項目、亂收費用的;③不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的;④提供服務質價不符的;⑤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的。
物業產權人、使用人不按合同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物業管理公司可要求其限期繳交并按規定收取滯納金;逾期仍不繳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