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小區共用設施最高罰款20萬、專供嬰幼兒的食品應標注主要營養成分及含量,6月1日起,涉及物業管理、食品包裝標識、空調產品能效等級及乳制品質量安全等多部新法律、法規、國家標準開始實施。 擅改小區共用設施最高可罰款20萬 新修訂的《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將于6月
擅改小區共用設施最高罰款20萬、專供嬰幼兒的食品應標注主要營養成分及含量,6月1日起,涉及物業管理、食品包裝標識、空調產品能效等級及乳制品質量安全等多部新法律、法規、國家標準開始實施。
擅改小區共用設施最高可罰款20萬
新修訂的《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將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規定,擅改小區共用設施最高可罰20萬元、新建住宅物業需繳保修金等。
為預防規劃的綠地不被擅自占用,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規劃用途不被改變,條例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其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都將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個人違規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單位違規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新建住宅物業因質量問題引起的糾紛和矛盾比較多,為了使物業管理能夠保持延續性,新條例中規定:6月1日開始,西安市建設單位在物業竣工驗收后、申請不動產權屬登記前,需按物業建筑安裝總造價2%的比例一次性向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保修金專門賬戶交存物業保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