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務費與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費不同。按照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物價局的規定,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是: (1) 居住用房的管理費: 多層住宅每戶每月4.5-7.5元; 高層住宅每戶每月5-10元。 具體收費檔次劃分,在此幅度內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務費與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費不同。按照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物價局的規定,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是:
(1) 居住用房的管理費:
多層住宅每戶每月4.5-7.5元;
高層住宅每戶每月5-10元。
具體收費檔次劃分,在此幅度內由業主委員會同所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商定。
(2)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費:
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0.55元,其中由房屋業主直接支付0.15元,從房屋修繕基金中列支0.4元(底層和原始結構中電梯不停靠的樓層住戶不予攤算。
(3) 在售后公有住宅區域內且執行全市統一的非居住用房標準的營業、辦公用房管理費按租金的25%計算,由產權人支付。
(4) 保安服務費
住宅每戶每月3-6元,由房屋住戶支付;非居住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0.2-0.5元/月計算,由房屋使用人支付。
(5) 保潔服務費
住宅每戶每月3-6元,由房屋住戶支付;非居住房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0.2-0.5元/月計算,由房屋使用人支付。
具體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協商確定。
物業管理收費項目的構成
1. 房屋建筑及其設備、設施的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護、維修、保養費用;
2. 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日常運營和管理費用;
3. 物業范圍內的市政設施道路、維護維修費用;
4. 物業所有人、使用人在使用物業過程中,為維護公共環境的安全、清潔、秩序、優美,而要求物業經營人所進行的管理和服務費用;
5. 物業所有人、使用人要求物業經營人提供的特殊和專業的服務項目而付出的費用。